申请德国留学需提供的公证材料
APS审核要求提交的需要公证的材料主要是以下几项:
1、高中毕业证;
2、含高考成绩的大学录取花名册(这个不用去省教育考试院,每个大学都有校史馆或是档案馆,在这个地方就能提取到有自己信息的大学录取花名册,一般会包含本人录取时所在高中、高考成绩、生源地等);
3、在读证明(去教务处开,教务处一般还会有英文版的,打印在一张纸上,上面中文下面英文,均改上校教务处的红章就行);
或是大学毕业证/学位证。
4、不少于6学期(4年毕业)或是8学期(5年毕业)的大学成绩单。(教务处开,一般也会有英文版。)
当然,以上材料APS审核部也接受密封件的形式,APS官方网站的说明如下:
“问:我的成绩单是学校出具的统一格式的密封信封,可以算作公证书吗?
答:通常我们要求学生提供学历证明的翻译公证件,但是有些学校可以提供由学校出具的盖有学校公章的证明。比如,学校将学生的毕业证书,在读证明或者成绩单复印后并翻译,再盖上学校的红章或者钢印,再由学校用专用的信封密封后提交给我们。还有一些学校有专门的格式的证明,我们将此类证明等同于翻译公证件,此件无须公证,但审核后不退还。您可以提供翻译公证件或者学校出具的此类证明信。”
在申请德国大学过程中,公证件用途有二:
1、APS审核(可用密封件代替)
2、申请德国大学(只有少数大学接受密封件)
所以说,即便省去了APS审核的公证件,大多数学生在申请大学的过程中还是基本不可避免地要用到公证件。